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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一羊吃草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获刑半年

  •  发布时间:2019-04-13 11:29:11   来源:内蒙古食品网 
  •   本网讯 3月27日,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已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

      据介绍,2017年11月4日下午,被告人李某某在固阳县金山镇头分子村放羊。路过赵某甲的地,羊吃了地里的玉米秸秆。当晚赵某甲的哥哥赵某乙独自到李某某家要求三千元赔偿,不然就用羊来抵。争执中二人发生打斗,李某某使用铁锹,赵某乙使用剪刀、菜刀、铁叉互相打斗,致使赵某乙身体、面部、胳膊均不同程度受伤。经包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赵某乙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忏悔认罪,并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

      无独有偶, 2018年10月1日9时30分许,被告人刘某某在固阳县怀朔镇某村与被害人智某因羊吃了青莜麦草问题发生口角后互相打斗,刘某某用铁叉木头把子将智某的左尺骨下段打伤,经包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智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在审查起诉阶段,因赔偿数额问题双方一直未达成赔偿协议,目前该案已起诉至固阳县人民法院。

      两起因“羊吃草”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令人深思。案件当事人都是同村村民,甚至是村亲,平时关系都很好,因“羊吃草”这样的小事一时冲动,大打出手,结果伤人害己:被告人一方既要赔钱又要承担刑罚,而受害人一方也要忍受身体的伤痛,正所谓“两败俱伤”。检察官提醒大家,打架斗殴没有赢家,还是要理智处理矛盾。(常林春)

      编辑:乌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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