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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审旗行政执法从“九龙治水”到“一条龙管执法”转变

  •  发布时间:2018-04-18 06:46:07   来源:内蒙古食品网 
  •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以“三强化四到位三转变”为抓手,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实现了行政执法由“九龙治水”到“一条龙管执法”的转变,初步构建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注重“三强化”,聚焦目标、精准发力,确保改革不走样不变形。

      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合力。成立以政府旗长任组长,旗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涉改部门和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乌审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编办,统筹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召开全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职责分工、完成时限等要求,各涉改牵头部门成立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凝聚了各地各部门参与、支持改革的共识。

      强化调查研究,吃透改革精神。委派专人赴高密、青岛等地学习考察,吸收先进地区经验和成功做法,先后多次召开集中学习研讨会,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方案等进行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改革精神实质和要求。同时,深入全旗23个涉改部门和6个苏木镇开展专题调研,对涉改执法队伍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权责清单、管理运行体制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充分听取部门和苏木镇对执法改革意见建议,并建立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的改革台账,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奠定基础。

      强化问题导向,抓好顶层设计。针对我旗存在的执法队伍种类繁多、力量分散、手段单一,苏木镇政府权责不对等,部门之间、部门内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等问题,制定出台《乌审旗本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乌审旗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在旗级层面推行“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在苏木镇层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基本遵循。

       落实“四到位”,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改革深入开展。

      机构队伍整合到位。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我旗实际,将原来18个部门的70支执法队伍整合为9支,精简了87%,苏木镇的41支整合为6支,精简了85%。其中在交通运输等5个部门实行部门内综合执法,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劳动保障、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等5支专业性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市场监管等4个领域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组建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城乡建设管理、农牧和水务等4支跨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在整合苏木镇城管执法大队、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等队伍的基础上,分别为6个苏木镇组建综合执法局,为苏木镇所属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统一负责本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编制人员配备到位。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职责划转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通过盘活全旗现有机构编制存量,优化人员编制资源配置,从划出行政执法职权的业务主管部门相应划转编制等方式,在市编委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从严从紧调剂解决各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需求,有效解决基层执法主体缺失和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同时,从全旗综合执法用车编制总量内为各综合执法机构划转调整执法用车编制70辆。

      职能划转下放到位。结合部门权责清单,对全旗23个涉改部门4351项执法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梳理行政处罚权3874项、行政强制执行68项、行政强制措施104项、行政监督检查305项。同时,按照“精简统一、重心下移、双向选择”的原则,通过“主管部门提出、苏木镇选择、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审定”的程序,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5个部门735项需划转行政执法权和首批下放苏木镇行使的7个部门812项行政执法权的梳理工作上报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保障到位。6个苏木镇均为综合执法局调配单独办公场所,旗本级9支综合执法机构均通过充分利用原有办公场所和设施的办法解决了场地需求。旗本级部门内综合执法的5支队伍已在执法服装、执法标志、执法文书、执法车辆等方面实现统一,并已挂牌运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的4支队伍和苏木镇综合执法局正在积极协调旗财政部门将执法车辆、服装、装备等采购费用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资金。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优化执法环境,在综合考虑各执法机构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制定《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并制定案件移送抄告、举报投诉信访受理、信息资源共享、协调会商、职责分工争议协调等6项协作配合机制。

       推动“三转变”,担当尽责,提速增效,扎实推进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由“管罚合一”向“管罚分离”转变,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对分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管理和行业日常监管工作,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源头监管、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上来;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一行使行政处罚(强制)权,将主业转到集中力量办案、构建良好执法环境上来。同时,通过建立行政审批信息与综合行政执法数据共享机制,使行政许可事项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对称,实现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既相对分离、又相互促进。

      由“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执法力量得以加强。旗级原有部门执法权限分散、执法监管主体较多,导致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推诿扯皮的问题比较突出,推行综合执法后,随着同一部门、同一领域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整合归并,以前由多个部门、多支队伍监管执法的事项,现在由一支队伍集中综合行使,以前混用在其他岗位上的执法人员全部划入综合执法机构,原来因单个部门执法力度受限、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多头管、管不好的顽疾得到有效根除。

      由“看得见、管不着”向“管到底、管到位”的转变,监管范围不断扩大。以前各部门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日常巡查走马观花,偏远苏木镇只能是被动接受投诉,通过整合部门派驻力量、下移执法重心、下放执法职能,明确苏木镇主体责任并赋予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变单打独斗为合力攻坚,由被动监管向主动出击转变,由单一工作创新向系统体制机制创新转变,彻底改变了苏木乡镇“权责不对等”的问题,有力的提升了苏木镇政府治理能力。(李慧廷)

      编辑:乌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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